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互评制度
为了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强化教书育人意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互评制度。
一、听课制度
(一)听课的对象
听课对象为所有专兼职思政教师,包括辅导员教师。
(二)听课的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授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当事人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由各位教师或学院教学督导组进行随机抽取式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不打招呼,直接进入课堂听课。
具体细则:学院领导听课范围面向本单位开设的所辖课程,自行选择课程及教师、时间,是否通知任课教师可视情况而定。课程组负责人听课范围面向本课程组教师,进行有针对性地跟踪 听课,对听课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可采取重点反复听课的方式。任课教师听课一般面向当期同课程组其他教师,如果课程组为单个教师的,应由课程组负责人指定关联度较高的其他课程进行听课。课程组负责人按实际课程管理和建设需求,组织本组教师互相听课,可采取除检查型听课外的指导型和学习型的听课类型。
(三)听课的内容
1.教学态度:按时上下课;教案、课件、进度等准备情况。
2.课程设置:教学活动(如:小组讨论,教学展示,课外活动等)是否有明确的主题或目标,是否支撑课程目标与课程结果,课外作业布置内容和数量恰当,能够起到支撑课程目标与课程结果。教师合理安排和分配学生学习效果考核方式,使用多样化手段考核学生。学生明确知道教师的教学大纲并阅读。教师有开展并引导学生使用教学大纲帮助学习。
3.课程实施:适当分配课时讲解知识重点,讲解过程精简清晰。讲授过程做到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相契合。教学效果,评估课堂参与度,根据师生课堂交流和学生同辈交流情况进行考察。教师依赖PPT讲课程度。课程设计合理,教学模式契合学生学习需求,课程实施过程能够得到有效反馈。教师游走课堂、主动观察学生学习进度而提供额外帮助。
4.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开拓思维。激发、鼓励学生参与课室讨论、交流。诱导学生对讨论题目进行深入思考。激励学生课外继续对课程内容进行进一步研讨。
5.课堂管理:教师在课堂上仪表、语言和行为得体,符合课堂教学规范。教师有要求并检查学生在上课时携带教材和与课程有关的资料和书籍等物。课堂纪律管理:教师对于有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带食物、做与课堂无关事情,和学生不当的课堂仪表、语言、行为等情况有主动预防和纠正。下课时教师和学生保持教室卫生、整洁(黑板、杂物等)。
(四)听课类型
听课分三种类型:检查性听课、指导性听课、学习性听课;对于不同层级的听课,按各级管理需求设置不同类型的听课方式。校院两级听课一般应采用检查性听课,课程组层面的听课按实际需要 由课程组负责人指定听课类型。
(五)听课次数
1.学院领导应每月至少听课1次,主管教学的领导一学期不少于5次,其他领导一学期应不少于4次;
2.课程组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听课1次,一学期共计5次;
3.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3次。
二、评课制度
(一)评课原则
1.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每次听课以后要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评课,凡是参加听课的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2.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评课人要根据听课情况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有话讲在当面,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听课是评课的前提,评课是听课的总结,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课方式
评课时要心平气和地采用面对面谈心式的讨论和交流,切忌语言尖刻,伤及人格或当老好人,什么都好,一团和气。要将优点说全,缺点讲透,评价恰当,以理服人。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评课记录
评课的领导和教师从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做好评课记录。
三、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